第1章
第三篇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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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 經文解釋;第七,約翰福音十四章十節。導言。相互內住的教義。父與子各自是完全且完美的上帝。祂們彼此內住,因為祂們的本質是同一的。祂們各自完美且擁有同一本質,因為第二位格是第一位格的兒子。亞斯特里烏斯對所審查經文的迴避性解釋;駁斥。既然子擁有父所擁有的一切,祂就是父的形像;父是獨一的上帝,因為子在父裡面。
腳註
[1] 箴言十八3,七十士譯本。
[2] 耶利米書三3。
[3] 見上文第十九章。
[4] 第十三章。
[5] 第二十一章。
[6] 第十四章。
[7] 二44,註1。
[8] 約翰福音十四10。
[9] 使徒行傳十七28。見上文二41,註11。此處所引出的**περιχώρησις**(perichoresis,相互內住)教義,是正統信仰對抗亞流主義的試金石。參見《論會議》15,註4。這在優西比烏的案例中清晰可見,他的語言比一般亞流派更接近大公教會。儘管他有許多強烈的斷言,問題仍然是:我們的主是否像我們一樣,是一個獨立於神的存有?他肯定地回答,見上文第75頁,註7,而我們相信祂在字面上和數字上與父是合一的,因此祂的位格藉著一種不可言喻的聯合住在父的位格中。因此,狄奧尼修斯(羅馬的)的語言,見上文《論諭旨》26:「聖靈必須安息並居住在神裡面」,**ἐμφιλοχωρεῖν τῷ θεῷ καὶ ἐνδιαιτᾶσθαι**(emphilochorein tō theō kai endiaitasthai,在神裡面安息並居住)。因此,聖耶柔米(聖西里爾在《寶庫》第51頁跟隨他)的強烈比喻:「子是父的所在,正如父是子的所在。」見《以西結書》三12。亞他那修對比了「在不同地方」的受造物和子。見《論塞拉皮翁》三4。參見《長篇信經》中此類語言,即「父完全懷抱子,子完全依附父,並獨自持續安息在父的懷中。」見《論會議》26(7),此處見註3。
[10] 這與前一註中引用的聖耶柔米並不矛盾。亞他那修只是說,這些比喻不能按字面理解,彷彿是針對自然事物而言。父是子的**τόπος**(topos,所在)或處所,因為當我們默觀子作為**ὅλος θεός**(holos theos,完全的神)的豐滿時,我們只是將父視為神子所處的位格;我們的思想暫時將祂的本質(即子)從祂那裡抽象出來,並僅將祂視為父。因此,見《論萬有》4,上文第89頁。然而,這只是一種心智的運作,而不是神性從父那裡真實的空虛,如果可以使用這樣的詞語的話。父與子都是同一位神,儘管祂們真實且永恆地彼此區分;祂們各自充滿對方,也就是說,祂們的本質是同一的。聖西里爾在《約翰福音》第28頁強調了這一點。聖希拉略在《論三位一體》七章末尾也強調了這一點。另見三23。參見佩塔維烏斯在《論三位一體》四16末尾引用的聖安瑟倫的引文。[參見《教會傳記詞典》關於Metangismonitae條目。]
[11] 見《論諭旨》10,註4;19,註3;《講論》一15,註6。另一方面,優西比烏認為子像受造物一樣,**ἐξ αὐτῆς τῆς πατρικῆς [not οὐσίας, but] μετουσίας, ὥσπερ ἀπὸ πηγῆς, ἐπ᾽ αὐτὸν προχεομένης πληρούμενον**(ex autēs tēs patrikēs [not ousias, but] metousias, hōsper apo pēgēs, ep' auton procheomenēs plēroumenon,從父的本質 [不是本體,而是] 有份,如同從泉源湧出,充滿祂)。見《教會神學》一2。這些話語越接近亞他那修在本文和其他地方的語言,就越值得注意。見下文,作為對比,**οὐδὲ κατὰ μετουσίαν αὐτοῦ, ἀλλ᾽ ὅλον ἴδιον αὐτοῦ γέννημα**(oude kata metousian autou, all' holon idion autou gennēma,也不是藉著有份於祂,而是祂完全固有的後裔)。4。
[12] 《論諭旨》15,註9。
[13] 即子不是藉著生命的恩賜而活,因為祂就是生命,祂只是賜予生命,而不是接受生命。聖希拉略使用不同的語言表達相同的意思,見《論三位一體》二11。表達同一奧秘的其他方式見下文3。另見6末尾。見《論會議》45,註1。以及狄迪姆斯**ἡ πατρικὴ θεότης**(hē patrikē theotēs,父的神性)。第82頁。聖巴西流,**ἐξ οὗ ἔχει τὸ εἶναι**(ex hou echei to einai,從祂那裡擁有存有)。見《反對歐諾米烏斯》二12末尾。亞他那修剛才說「子是神性的豐滿」。因此,父是子的生命,因為子從祂而來,子是父的生命,因為子在祂裡面。所有這些都只是表示**περιχώρησις**(perichoresis,相互內住)的不同方式。
[14] **συνηγόρου**(synēgorou,辯護人),下文§60。
[15] **πάντα γινώσκειν ἐπαγγελλόμενος**(panta ginōskein epangellomenos,聲稱無所不知)。根據西塞羅《論目的》二章開頭,高爾吉亞是第一個敢於公開說**προβάλλετε**(proballete,提出問題)的人。這是詭辯家的**ἐπάγγελμα**(epangelma,聲稱);亞里斯多德在《修辭學》二24末尾談到這一點。見克雷索爾《修辭學劇場》三11。
[16] 哥林多前書二4。
[17] 提摩太前書一7。
[18] **παράνομος**(paranomos,不法)。下文47,參見《亞流歷史》71,75,79。《致埃及人書》16,d。見**ἄνομος**(anomos,不法)。帖撒羅尼迦後書二8。
[19] **ἐν υἱῷ**(en huiō,在一個兒子中),但**ἐν τῷ υἱῷ**(en tō huiō,在子裡面)。《致埃及人書》14末尾。見《講論》二22,註2。
[20] 詩篇八十五8,七十士譯本。
[21] 列王紀上八59,或十24?
[22] 列王紀下五8,15。
[23] 《講論》二19,註6。
[24] 既然父與子在數字上是獨一的神,那麼說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不過是用另一種方式表達這一點,因為祂們所有的一切和祂們所是的一切都是彼此共通的,除了祂們是父和子之外。位格的**περιχώρησις**(perichoresis,相互內住)蘊含在本質的合一中。這就是經常被引用的兩段經文的聯繫:「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因為「子與父原為一」。這種合一和**περιχώρησις**(perichoresis,相互內住)的原因是神聖的**γέννησις**(gennēsis,生出)。因此,聖希拉略,《論三位一體》二4。見《講論》二33,註1。
[25] **εἴδους**(eidous,形像)。佩塔維烏斯在此處更喜歡**ἰδίου**(idiou,固有的)這個讀法;**θεότης**(theotēs,神性)和**τὸ ἴδιον**(to idion,固有性)在下文6和56中同時出現。**εἶδος**(eidos,形像)出現在《講論》一20,a。《論會議》52。見《論會議》52,註6。下文6,16,《致埃及人書》17,《反對撒伯流主義者貴格利》8,c。12。見下文§§6,16,註。
[26] 根據§1,註10,托馬辛觀察到,三位蒙福位格的相互內住或彼此居住,意指「不是像物質液體那樣的混合,也不是像靈魂與身體那樣的結合,也不是像我們主的神性與人性的結合,而是父的全部能力、生命、實質、智慧、本質,就是子的本質、實質、智慧、生命和能力。」見《論三位一體》二十八1。聖西里爾採用亞他那修的語言來表達這一教義,見《約翰福音》第105頁,《論三位一體》六,第621頁,《約翰福音》第168頁。見下文**ταὐτότης οὐσίας**(tautotēs ousias,本質的同一性),21。**πατρικὴ θεότης τοῦ υἱοῦ**(patrikē theotēs tou huiou,子的父神性),26和41。以及《論會議》45,註1。另見大馬士革的約翰《正統信仰》一8,第139,140頁。
[27] 約翰福音十30。
[28] 《論會議》45,註1。
[29] 下文《講論》四9。
[30] 下文11。
[31] **ἀνόμοιον**(anomoion,不像);因此**ἀνόμοιος κατὰ πάντα**(anomoios kata panta,在各方面都不像)。《講論》一6。**κατ᾽ οὐσίαν**(kat' ousian,按本質)。17。《講論》二43。**τῆς οὐσίας**(tēs ousias,本質的)。下文14。見**ἀνομοιότης**(anomoiotēs,不像)。下文8,c。
[32] 參見《論萬有》4:「正如父是『我是』(**ὁ ὤν**),祂的道也是『我是』和萬有之上的神。」見《論塞拉皮翁》一28,a;同上二2。
[33] 參見一6。
[34] 《論會議》45,註1,關於「獨一實體」的教義。
[35] 同上49,註4。
[36] 與《論會議》49平行。
[37] 約翰福音一1。
[38] 啟示錄一8。
[39] 哥林多前書八6。
[40] 約翰福音八12。
[41] 路加福音五24。
[42] 約翰福音十六15;十七10。
[43] 約翰福音十30,38;十四10。
[44] 同上十四9。
[45] 在此,這三段經常同時出現的經文被認為是「三段」;優西比烏在《教會神學》三19中也如此認為;他說馬爾塞路和「那些與他一同撒伯流主義化的人」,其中包括天主教徒,習慣於引用這些經文,**θρυλλοῦντες**(thryllountes,反覆說);這間接證明了**περιχώρησις**(perichoresis,相互內住)的教義是正統與亞流派之間的重要判準。上文一34,註7中給出了許多這三段經文聯合使用的例子,此外還有《講論》二54開頭,三16末尾,67末尾,四17,a。《論塞拉皮翁》二9,c。《論信仰大講道》29。西里爾《論三位一體》第554頁,《約翰福音》第168頁。奧利金《論原理》第56頁。希拉略《論三位一體》九1。安波羅修《六日創世記》6。奧古斯丁《福音和諧論》一7。
[46] **ἀπαράλλακτος**(aparallaktos,不變的),《論會議》23,註1。
[47] 見巴西流《反對撒伯流主義者講道》第192頁。對皇帝雕像的尊崇眾所周知。安波羅修《詩篇一百一十八篇》十25。另見屈梭多模《論雕像》通篇,第七次大公會議殘篇(卷4,第89頁,哈德)。蘇格拉底《教會史》六18。第七次大公會議談到皇帝派往各省的形像,而非親自前往;杜坎熱詞條Lauratum。見戈托弗雷德《狄奧多西法典》卷5,第346,7頁,以及菲洛斯托爾吉烏斯十二12中對皇帝雕像及其尊榮的描述。另見莫拉努斯《論形像》帕奎特版,第197頁。
[48] 亞他那修在下一章中防範了這個比喻的缺陷,但即使沒有這樣的解釋,也不可能誤解他的意思;這段經文很好地說明了所有關於神聖奧秘的比喻都是不完美和片面的。它所象徵的是父與子的合一,因為形像不是第二位皇帝,而是同一位。見《反對撒伯流主義者貴格利》6。但沒有人會認為,向皇帝雕像鞠躬的人,真的敬拜了它;而我們的主是至高敬拜的對象,敬拜終止於祂,因為祂與祂的形像真實地合一。從尊崇皇帝雕像的習俗,偶像崇拜被引入東方教會。西方教會沒有這種世俗習俗,因此抵制。見多林格《教會史》卷3,第55頁,英文譯本。教父們,例如聖耶柔米,反對這種世俗習俗,認為它是偶像崇拜,將其比作對尼布甲尼撒雕像的敬拜。見耶柔米《但以理書》三18。在皇帝雕像前焚香;後來也在聖徒形像前焚香。
[49] 腓立比書二6。
[50] **εἶδος**(eidos,形像),見下文16,註。
[51] 在此,子的**εἶδος**(eidos,形像)首先是父的**εἶδος**(eidos,形像),然後子是父神性的**εἶδος**(eidos,形像),然後在子裡面是父的**εἶδος**(eidos,形像)。如果父與子各自都是**ὅλος θεός**(holos theos,完全的神),這些表達是等價的。見下文§16,註。聖貴格利·拿先斯使用**ὀπίσθια**(opisthia,背後)(出埃及記三十三23)一詞,與**εἶδος**(eidos,形像)形成對比,指神聖的工作。《講論》28,3。
[52] 哥林多後書五19。
[53] 約翰福音十四10;十30。
[54] 見上文《論諭旨》30;《講論》一33。這與亞流派的觀點相反,他們認為「父」這個稱謂意味著存在的優先性。亞他那修說「創造者」這個稱謂確實如此,但「父」這個稱謂則不然。見上文第76頁,註3;《講論》一29,註10;二41,註11。
[55] 亞他那修《論道成肉身》反對亞流派19,c。見安波羅修《論信仰》三章12,13節。拿先斯《講論》23,8。巴西流《論聖靈》註64。
[56] 馬可福音十二29。
[57] 出埃及記三14;申命記三十二39,七十士譯本;以賽亞書四十四6。
[58] 《論諭旨》19,註6。
[59] 見上文1,註10;二41末尾。另見下文四1。偽亞他那修《反對撒伯流主義者貴格利》5–12。拿先斯《講論》40,41。西內修斯《讚美詩》三,第328,9頁。安波羅修《論信仰》一,註18。奧古斯丁《書信》170,5。見《講論》二38,註6。以及下文36末尾的註。